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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就《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到原子能院调研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07-03

  6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国防法制司司长吴浩一行就《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到原子能院调研。系统工程二司司长刘永德、副司长贾锦蕾陪同调研。中核集团董事会秘书潘建明,徐銤院士,原子能院党委书记周刘来、副院长邵焕会、院科技委主任柯国土、院顾问赵志祥接待了来宾。

  吴浩主持座谈会。他指出,《原子能法》已经列入国家安全立法规划之中,也是今年国务院立法规划的项目之一。此次到原子能院调研,旨在通过了解核领域单位和专家对《原子能法》立法工作的思路和想法,增强做好《原子能法》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潘建明向与会领导介绍了中核集团的总体情况。他说,近几年,中核集团积极支持并参与我国涉核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原子能法》作为我国核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律,对完善我国核法律体系,规范和促进我国核事业的健康发展,树立负责任的核大国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中核集团将继续尽全力配合支持《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并衷心希望加快推进《原子能法》立法进程。

  周刘来表示,原子能院的核安全不仅是原子能院的安全问题,也涉及到首都安全、国家安全,希望国家在法律层面予以支持。他提出三点建议:在原子能院周边设立缓冲地带;加强原子能院的核应急能力;在相关法律法规层面对核设施单位制定保障措施。

  柯国土汇报了原子能院的情况,并就核领域立法提出了三点建议:坚持战略导向,实行依法治国,确保核能安全发展;坚持国家主导,强化政府管控,促进军民融合;坚持技术创新,加强科普工作,增加公众接受度。

  来宾一行参观了中国核工业科技馆、北京放射性核束装置、中国实验快堆和核燃料后处理放化实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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