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首      页 核电新闻 政策法规 聚焦核电 核电站一览 国产化 核电技术 招标信息 专家点评 人物风采 核电视频 技术论文 供应信息 核 安 全 后端处理 工程图片 走进核电 供应商名录 核科普 会议会展 合作交流 政经要闻 网上展台 核电图书 企业招聘 求购信息
您的位置:中国核电信息网  >  政策法规  > 关于批准释放福建福清核电厂三号机组主系统冷态功能试验前控制点的通知

关于批准释放福建福清核电厂三号机组主系统冷态功能试验前控制点的通知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5-09-15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福建福清核电厂三号机组冷态功能试验控制点的请示》(福核发〔2015〕246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国有关核电厂的安全规定及其导则,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8月25日至27日,对福建福清核电厂三号机组主系统冷态功能试验准备情况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机组已基本具备主系统冷态功能试验条件。我局同意你公司在按主系统冷态功能试验要求确定相关系统、设备以及状态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开展该机组主系统冷态功能试验。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核安全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该机组主系统冷态功能试验,试验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W020150914513199769341.pdf福建福清核电厂三号机组主系统冷态功能试验前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9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9日印发

我来说两句
网名: 您的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验证码:
查看评论(0)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 意见反馈 向网站管理员反映。

同类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