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5-10-14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国核安发[2015]193号
关于印发《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验能力验证工作,提高能力验证工作有效性,我局组织制定了《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核安全局2015年9月1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16日印发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 意见反馈 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