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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自主”的误导和忧虑

来源: 中国能源网 作者:杜铭海 发布日期:2009-07-08

      近年来,宣传核电的新闻和报道频繁出现核电建设“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营”等词语,往往使社会公众感到核电建设很“神秘”。至于“自主化”,更显得“高深莫测”或“一头雾水”。随着国家核电发展,这种宣传还有蔓延和扩大之势,甚至影响到某些政府和国家高层[1,2,3]。我认为,这是宣传报道的误会,对核电建设的顺利发展不利。因为核电建设就是一个个核电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和“自主”没有多大关系。核电发展和建设中有许多经验值得总结,但不能什么都和“自主”挂钩。

      “自主”和“自主化”的定义

      “自主”是个偏感性的词。它的确切含意是“自己做主”。倾向于“不受支配”,如“独立自主”或“婚姻自主”。“自主”很少与其它词连用。常见的还有“自主权”、“自主经营”等,望文生义不会产生什么误解。但如说“自主建设商用核电站的重大跨越”、“自主研发”、“自主管理”、“自主发展核电”、“自主采购”、“自主运行”、“自主调试”,就像核电或某些行业“术语”,有深入说明或解释的必要。其实,这种“术语”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仍然让人摸不着头脑。

      至于“自主化”,更畅行但至今没有正式的确切“定义”。有人说“自主化”就是“自主创新”。有人说“自主化和自主创新既有关联又有区别”,“包含了统筹国内供给与需求的核心理念”。“自主化和国产化的相关性极强”,“自主化是对国产化的升级与超越”。还有人说“就重大技术装备而言,自主化是指我国在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力求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等自主创新方式,逐步实现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设计、自主研发、自主制造,渐次提高以自主产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能力的过程”[4,5]。

      看来,问题仍然在于对“自主”的运用。“自主化”已经走出国门。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国核技)和另外两个核电“业主”已经与外国公司签订“自主化依托项目”(Self-reliance Program Supporting Project)合同了[6]。

      站在国家角度,核电发展至今任何项目实施过程与“自主”无关

      国家核电发展30年来,在项目、系统、设备的设计、采购、建造(包括调试)和运营管理方面签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合同,最终都属于“商务”合同,没有一个合同涉及“自主”问题。最大的整个工程“交钥匙”如大亚湾和田湾核电项目,最小的单项设备采购。在签署商务合同前,中外双方还有个“平等”讨论的过程,合同签订后就是外方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的过程。都是“买方”要求“供方”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支持和服务。那是按照合同办事,不存在哪方可以“擅自做主”或“受支配”的问题。

      整个核电工程项目大致可分为五个方面:设计、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建造和运营。业主完全有权“独立自主”决定采购哪些和采购多少,外方无权“干涉”或“强买强卖”。没有经验或者为了省事,采取项目“采购”方式,执行过程总会有些“差强人意”之处,但多不是根本性问题。如大亚湾连“食堂的餐盘”都是进口的[7]。田湾工程在设备采购上坚持高标准和多国采购,但仍然发生了外商发来的设备材料陈旧、单运费就不如国内采购既好又省。

      对大亚湾项目,业内人士心存“芥蒂”的是“建造”方面国内安装公司的“学徒生涯尝遍了人间的酸涩苦辣”。其实,项目采购,“工程建造”属供方责任,是业主强力推荐、“担保”的意外后果。“吃一堑,长一智”,安装公司“也从中体会、掌握了核电建设必需的质保体系”,成长为目前国内核岛安装业技术和管理的“香饽饽”,手头的活记干不完。

      大亚湾最初“运营”,“从厂长到部门主管,都由外国专家担任”。完全出于业主内部当时的判断和需要,是业主“合同采购”的管理和技术专家。业主仍然是法定代表人,认为不称职或不必要,可解聘甚至“驱逐”出现场(在其它现场少见这种规定),没有发生损害业主“自主权”的任何事例。大亚湾外聘模拟机教员培训电厂操纵人员的做法延续到运行投产后很久。还和国外核电厂结为“姊妹厂”,开展相互间的技术和人员交流。甚至和有经验的国外管理公司签合同,请人家到现场挑“毛病”、找“差距”。这些做法是国内“罕见”的举措,但也使大亚湾核电站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与世界核电管理接轨的水平,较少国内行业传统管理的痕迹。应当说,这是中国核电“自主”运营的“神来”之笔,属应该推广的“成功经验”,不是教训!

      君不见,就是最近,某些政府部门还在“面向全球”为中央企业招聘“高管”吗?![8]

      多个“自主”,意味着多个“核安全”责任
要说“自主”,国内核电建设的典范首先是秦山一期(30万)核电,其次才是二期(60万)。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国内设计承包商设计;业主自己进行设备采购;培养国内的核电工程监理承包商;业主人员承担工程调试和运营管理。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艰苦卓绝,机组按工期或提前建成发电。

      核电设计要有所参照。没有“参考电站”,光凭书本或公开发表的一般性资料很难开展设计。即使勉强做出设计,也请不到人进行设计评审。即使通过了设计评审,也必须进行“缩比”甚至“原型”机试验才心中有底。做过试验的设计,投入运行后出现问题,还要继续改进。“自己设计”,即使花钱请外国公司进行设计评审,一切仍然要自己负责。

      秦山二期有“参考电站”,又有大亚湾帮助,情况稍好。但原设计的任何改变必须进行论证和理论计算,才能上工程。为此从法国采购了必须的计算程序,进行了多次设计咨询。科学技术问题,自己有充分的准备,再和国外同行交流,有些问题就像一层“纸”,一点就“透”。实在没办法,还可委托进行单项设计。这就是所谓的“自主设计”。通过工程实践,设计者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并且为后来承担岭东和其它核电工程设计奠定了基础。

      所谓“自主管理”,就是“工程全面实施业主负责制,将整个核电站的建设管理和组织置于业主的直接管理之下。” 这种模式“增加了管理上的责任和难度,却节省了经费与投资,确保了三大控制,并为以后的调试、运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自主采购”更没有神秘之处。就是业主自己采购,自己承担风险。秦山二期业主运气好,当时国际核电设备制造业状态低迷。采用公开招标,压低了造价。这是秦山核电基建成本较低的主要原因。甚至利用合同手段协调国外承包商把部分设备转包给国内设备制造商,并承担技术责任。使“两台机组的平均国产化率达到了70%。

      任何“自主”都是有“条件”、有“风险”,有时甚至有“遗憾”的。“一帆风顺”是没有的事。但事关“安全”、特别是“核安全”,不能“留有遗憾”,必须推倒重来!秦山二期建设中,曾因一个闸门的质量问题,造成几百万的经济损失,“风险”变成了“损害”。

      对设备“国产化”程度,应当辩证地看问题。核电设备是机组安全运行的物资基础。关键设备的制造质量决定电厂的命运。核电工程设备国产化程度不应列为硬性考核指标。核电工程的建设进度由主设备制造周期确定。由于种种原因,建设者确定某些设备进口,不应受到外部的盘查和责难。

      整个秦山一期和二期工程建设工程有广泛的国内外的技术支持、调研和帮助。在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外国设备供应商按照合同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服务,对解决某些关键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技术问题,有很大帮助。不能用“无国外专家现场指导”作为“自主”或者“不自主”的判断标志。

      秦山核电的工程管理和生产技术人员多来自核工业,艰苦卓绝和坚忍不拔的传统精神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了极好的作用。建成了当时国内工程投资比价最低的核电工程,成长起大批人才。尽管在各个方面努力与世界成功的核电建设实践接轨,但国内企业传统管理的痕迹仍然较多。有些好的理念(如“姊妹厂”关系),也没有执行。

      因此,核电“自主”的根本问题出在意念确切表达上有“缺陷”,或者“说法”不严谨,对非专业的新闻报道者有误导。

      科学没有国界。任何科学技术都有个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不可能一切从“零”开始。为了发展,各国科学技术专家相互学习、交流、启发,才能有所创新。要有吸收、容纳世界一切先进科学知识和人才的“大家”风度。要尊重别人的成果和劳动,不能有半点虚假。否则,除了给自己增添麻烦,让国内外同行“莫明其妙”之外,还能有什么?

      做技术工作的人,对科学和外在的事务还是有点“敬畏之心”为好。在科学面前,除“老老实实”外,人有多大“自主”权?如果有人说,他对什么已经100%的了解,100%的吃透了。千万别信以为真!

      “自主”偏政治性,最好不随意搭配使用。有人说“自主创新”已经进入“主流”意识宣传的热点,为什么不可再创新?照我看,即使是“自主创新”也是某些人的一种“解读”。其间有一“顿号”或略作停顿,才通。

      站在“业主”立场,目前核电“自主”面临严峻挑战

      目前国内核电建设是“三足鼎立”、“四方插足”的垄断和混乱局面。三个控股业主集团极力强化对控股核电项目的控制。对内从设计、设备、建安的采购到最后的调试“交钥匙”,竭力包揽项目的一切,公司董事会形同虚设。对外极力推销“打包”式服务,宁肯“不干”,也不拆分。这种“垄断”式服务必然迫使各方“自我完善”和“自成体系”。做重复的“开发”,分散了有限的技术力量,对确保核电工程的质量不利。这种局面下,苦的是实力不强和系统不完整的业主集团和“真正”对项目承担核安全责任的项目业主—“核电公司”。虽然不放心、不安心,但还可以忍受。因为集团是控股方,是“国有企业”,“肉烂还在锅里”。最苦、最难、最吃力不讨好的是“另一方”——“国核技”。因为靠的是国家还在“引进”的技术和刚刚组建的队伍。“业主”和控股“集团”不放心、不安心是有道理的——除了依托“自主化”项目成长外,对项目负有什么责任?其实,这也是“过虑”和“责任心”太强的缘故。明眼人早就看“透”了!因为一切都是“国家”的。一个项目不管基建成本是多少,建成期限拖多长,最后都按照建成价由政府确定销售电价,由政府(实为电力消费者)“埋单”。这确实是最坏、最坏的“觉悟”!但其中的“核安全责任”呢?

      这样发展下去,必然激化核电业内的垄断和无序竞争。因为“国核技”必然想垄断引进的技术,不肯轻易与其它核电集团“共享”消化的成果。而且还要挣扎,力求成为控股的核电“集团”。眼前就是个“坎”,而且果然有了CAP1400和1700的说法。倘若政府和国家监督机构强制内陆的核电厂必须采用“第三代”技术,引进的AP1000则必须在2010-11年具备全面铺开的条件(核岛基础浇灌混凝土)(见附图)。“国核技”必须与三大集团“共享”引进、消化的AP1000技术。因为“国核技”没有理由“垄断”国家引进的技术,也没有能力独揽所有新建的项目。急着搞“自主”知识产权的CAP,“出师有名”。

 

附图:中国核电开工项目的时间分布

      站在国家核电的立场,AP1000显然在2013年前不具备全面铺开的条件。因为还没有经过全面的工程验证。即使不存在重大“颠覆性”问题,任何细小的设计缺陷必然带有“共模”的性质,必须通过工程实践加以完善。如果利用引进技术的机会,把先进的设计理念、科学的设计管理和工程管理基础架构学过来,把AP1000工程做扎实,使设计更完善、更适合国内的现实,总结出一套保证核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的组织机构体系,那才是对中国核电的巨大贡献!两个核电场址8台机组的建设是个很好的展示舞台。匆忙开辟多个新场址,弊多利少。

      但是,国家核电计划不能等待,不能停顿。我国核电发展已经发生过两次等待和停顿,不能再出现第三个“马鞍形”,耽误国家大事。如果大家都想“中国核电”,不冒不必要的风险,用M310型机组做调整项目是个自然的过渡。

      其实,当前和今后政府和安全监督机构的政策应当有所提倡、但不强制核电“业主”选择建设什么堆型的机组。三里岛事故后,大家公认PWR机组的安全性很好,从未发生有场外后果的严重事故。渐进性的改进使机组的安全性能有改善,但根本性的差别不大[9]。美国三十多年没有建造新机组,核管会仍然坚持执行这个政策。业主承担最终的“核安全”责任,选择什么机组,由业主“自主”决定为好。

大机组有多大市场?

      CAP1400和1700方案或许是可行的,实现或许是没有问题的。但引进的技术刚刚实施,急匆匆推出两个新型PWR,是否有点早?开发出来有多大的“市场”?

      “自主”不能“化”。引进技术之后,不能依靠外界技术能力“创新”。咨询、甚至局部“外委”都是可行的,但一切自己负责。任何“新型”核电机组(即使仅容量不同)的设计,必须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查通过,才能上工程。外方审核也许非常严谨可信,但不算数。即使有非常强大的核安全独立监管和设计验证能力、而且在体制上独立的外方监管机构出示证明,但在国家法律程序上,仍需国家监管机构审查批准。因为“自主”,一切后果必须自己承担。

      “国核技”开发两个新机型,图的是“自主”和“规模”经济效益,安全和可靠性必然受到质疑。内陆电网受冲击能力比沿海脆弱,会欢迎大容量的机组吗?能用行政手段迫使内陆电网接受大型机组吗?这都电网和核电“业主”考虑的问题。即使“国核技”自建示范电厂,问题依然存在。

核电走出“国门”及其它

      国家核电有较快的发展,这只是近几年的事。中国大规模发展核电,比世界核大国滞后30多年! 国内11台核电机组安全运行,创造了很好的业绩,但仅仅是个开端。比世界先进核电大国,无论各个方面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面对即将到来的新形势(三至五年内投产几十台机组)和新压力(环境污染和减排),国内核电业界还没有准备好,或者说准备得不够好!所以要谨慎,不能有丝毫的骄傲,更不能飘飘然。应当牢记,事故前的三里岛和切而诺贝利,是当时该国运行业绩很好的机组。但对它们而言,世界核电~10-4和~10-5概率的堆芯熔化事故(场外影响很小)和放射性大量释放的重大事故(场外后果严重),成了100%。所以,世界核能界的老前辈曾沉痛地警告说:

      “已辨明的大量问题及有益其解决所需的响应都表明,核安全是核领域全体人员极有见识的审慎和清醒努力的产物,而不是“固有安全”设计或生产条件的结果。”(The problems identified and the responses necessary to solve them are a salutary reminder that nuclear safety is the product of well informed prudent and vigilant effort by all the players in the nuclear arena; and not the result of “inherently safe” design or plant conditions.)

      “愈是把核电看成危险的,它越是安全的;如果认为核电是的,那才是危险的。”(“As long as one considers nuclear power to be dangerous, it well be safe. If one considers it safe, it will be dangerous.”)

      “最大的威胁是自满。”(Therefore the greatest threat is COMPLACENCY.)

      因此。如果核电缺乏严格的管理,必然成为一种危险的工业。

      此外,我对目前核电业走出“国门”不以为然。因为搞了几十年,诺大中国才这么点核电,对不起国家和人民!我们“欠账”太多!应当先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如果国家的核电占到电力装机的20%,没有眼前“遭受的无法忍受的环境和经济后果”[9],自己的能力和经验有了扎实而深厚的基础,我们才能抬头挺胸、理直气壮地在世界上说话。眼前的状况是步子还不稳就想跑,是否太“浮躁”、太“急功近利”了?如果就这样地跟在别人后头“走向世界”,是否有点那个?

      也许有人说,搞国内项目缺乏资本金,“走出去”是必要的。目前核电集团快速扩张,确实存在“资本金”困难。但这是容易解决的问题。国家从高额的外汇储备拿出几百亿美元贷给几个核电集团,比存在国外银行或购买美国国债更安全、可靠,回报更真实。此外,国家也应当把核电当成基本建设,大力投入。轻水堆奠基人、美国核科学家A. M. 温博格06年去世,2003年还著文说[10]:

      “过去20年,核反应堆“不死”的趋向变得清晰可见,预计反应堆寿期显然比我们给这些反应堆颁发特许证时估计的30-40年长得多。美国的14个反应堆已经重新颁发了许可证,另外16个提出了申请;预计2004年前后还有18个以上的申请。据核管会前主席理查德 梅瑟(Richard Meserve)估计,美国103个动力堆基本上全都会得到至少另外20年的运行许可。”

      “如果不朽的反应堆完全依靠其天性,超出市场经济范围地服务于各种目的,则其原来的基建成本就可以社会支付基础设施的方式予以处理。”

      “近年来这样的目的已经出现:需要限制CO2发射以避免气候变化。为达到显著的程度,给予核的刺激从满足未来能源需求转移到控制CO2。以极低的价格,用电就能扩大,包括诸如电解制氢等活动。如果建造反应堆的目的是控制CO2,而不是发电,那么经营核的问题就不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就像田纳西河谷当局(TVA)水坝系统防洪公益合理一样,反应堆系统对CO2的控制也是公益合理的。而且就像政府承保TVA一样,未来扩大核能,联邦政府至少要为贷款提供担保。”

      还有,有时我就纳闷。国家的环境污染够严重的了,为什么还从国外进口煤炭?目前进口同等发电量的天然铀“黄饼”,运输和储存很方便,既没有污染,又比煤炭便宜得多。

参考资料:

      1 从全面引进到自主建设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闯出创新发展之路《人民日报》2005年08月29日第二版

      2 左开芬 模块式球床高温气冷堆——一种极有发展前途的核电堆型(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84)2006-04-15

      3 李克强出席福清核电站开工仪式 强调优化投资结构 确保质量安全《人民日报》谢登科2008年11月22日

      4. 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 统筹国内供需 中国切割设备网 铸造网 2008-6-10

      5. 装备制造业自主化与本土化不可混为一谈 中国联合钢铁网 2008-06-06

      6. 美俄法竞标我国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 张欣报道 中核网2005-03-01

      7.张禄庆 是谁还在糊弄中国核电决策层?国核电信息网 2009-02-05

      8.“海选”高管提升央企竞争力 黄欢 中国人事报 2008-08-29

      9.Alvin M. Weinberg Irving Spiewak Jack N. Barkenbus Robert S. Livingston Doan L. Phung THE SECOND NUCLEAR ERA ORAU/lEA-84-6(M) Research MemorandumMarch 1984 PUBLICLY RELEASABLE 10/29/06

      10. New life for nuclear power by Weinberg, Alvin M Summe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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