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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国家出了难题(下)?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张禄庆 发布日期:2014-03-31

——警惕“中间梗阻”

1. 引言

      党的18届3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由于非技术原因,中国有限的核电设计力量被人为分割成三大块。为了使自己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中有立足之地,各家企业均致力于 自身三代品牌的创立。除了中核集团的ACP1000外,国核技和中广核分别研发出CAP1400和ACPR1000+。这几种自主三代机型的具体设计特色,体现了各自对核电市场关于安全与经济性要求和各自掌握的技术内涵的理解,反映出各自对相关创新要素配置与价格上的不同取向。因此,在技术的成熟性、产品的经济竞争力等方面会有所差别。它们都急切地等待国内外核电市场的考验与业主精明的选择。决定这几种机型存在合理性及其能否茁壮成长的唯一因素就是市场需求。我们热切期盼国家能源局尽快核准早就上报的验证示范项目。

      《决定》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后的中外记者招待会讲话时强调:“放管结合都要体现公平原则”,对政府部门存在的“避重就轻、中间梗阻、最后一公里不通畅”现象提出了警告和批评。政府有关部门理应对如此明确无误的党中央指示认真领会、坚决执行,将工作重点放在理顺核电体制,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监管;策划与落实核电走出去国家战略、制定政策与实施细则,协调与扶持核电企业走出国门等大事上。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政府主管部门某些人的言论与党中央指示精神背道而驰,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行扳动红绿灯,压制企业的自主创新努力。据知情人透露:今年1月下旬,某位主管领导在其讲话中硬性规定,非AP1000类自主三代机型只是“面向海外市场”,连在国内建造首堆验证工程都“暂不予考虑”,理由竞是“三代机型不需要参考电厂”。此外,还甩开国家核安全局,越权提出对这类机型的安全要求要“比AP1000高”。甚至一些领导与专家提出的“给个辅助地位”的退而求其次的建议都不予采纳。这种既不同情、也不达理、又不合法、更不利国的言论,简直不能相信是出自一位担当如此重任的领导之口。笔者将就这些观点进行分析。

2. 我国核电企业最大的市场在中国

      现在世界上已没有人怀疑:一段相当长的时期,中国将是世界最大的核电市场。我国在建核电机组数占到全世界总数的一半,计划兴建的机组数也是世界最多的。除英国外,有较大核电发展规划的国家,要么寻求自己机组出口的机会,要么主要立足于自主发展。一些想发展核电的国家现在都要建三代机组,但受电网规模、技术、经济等条件的限制,建设发展周期拉得较长、数量也不太多,明显带有“边干边看”的味道。

      平心而论,我国核电企业自主研发国产核电品牌的初衷,是要提高中国核电“四个自主”(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营)的水平。所以我们将研发的重点放在对已引进的法国M310机型的技术改进上,希望用这样的机型建造中国今后的核电厂。这样的期望在全盘引进三代技术后,真正是“歪打正着”地被动实现了。其缘由只是因为“一步跨越”的不切实际,其鼓吹推动者迫不得已而为之。

      三代技术引进已成定局后,在包括笔者在内的大多数科技人员的思想中,重点是要认真学习、掌握三代技术在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后果方面的先进技术,并将这些技术运用到自己的机型设计中。正如西屋公司自己说的那样,非能动安全技术只有全新的理念,没有全新的技术。非能动安全技术的神秘面纱被揭开后,中国科技人员便很快地掌握住其精髓,并扬长避短巧妙地运用俞自己的设计。特别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中核集团决定已掌握的二代改技术跨越提升为三代技术后,科技人员夜以继日地奋力拼搏,终于在2012年底率先完成了自主化三代机型ACP1000的初步设计,并按照核电新机型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在国内建造首堆验证工程的申请。

      看到美、法的三代技术屡遭败绩,凭借我们对自主设计产品在技术、经济竞争性上的信心,我们提出要走出国门、参与世界核电市场竞争。但是我们从未想放弃国内市头。“法无禁止即可为”,我们用自主研发的机型拓展国内核电市场天经地义,是国家引进三代技术的最终目的,更是中国核电企业的义务与责任。既满足了国家核电规划的需要,又能促进我国核电“四个自主化”的提升和发展。在当今形势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完全有权决定技术发展的走向,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采用行政手段,强项划分市场范围,在国际贸易中都行不通,笔者就不相信,少数人在国内搞不公平竞争就没有人主持正义。

3. 有无参考电厂的三代机型的正反例

      所谓参考电厂是指在总体性能、系统构成等方面可以作为拟建核电厂基本参考的已投运核电厂。一般说来供应商为显示其技术实力,均以自己独立或为主设计供应且成功运行的佳品列为参考电厂。根据几十年核电建设经验,一种新机型必须经过首堆工程的运行考验、整改完善后才能批量推广使用。这改进完善后的首堆工程往往就成了这种机型的参考电厂。

      第三代压水堆机型参与本世纪国际招投标角逐,最早的一次应该是芬兰奥尔基洛托核电厂3号机组。2002年法国阿海珐公司刚研发出三代压水堆EPR技术后,正积极寻找买家。当得知该厂招标的消息后,多方游说,终于成功中标,使之成为EPR的首堆工程。工程于2005年8月动工兴建,原计划2009年正式运行。由于已经讲不清楚的原因,导致工程一再延期。据最近一次的发布,预计可能要到2016年。法国决定在法国本土的弗拉芒维尔建造一台EPR机组,作为首堆工程的补充。该工程于2007年12月开工,以验证是否能在2015年后批量建设EPR。然而该项目依然进展不顺,预计也将要延期到2016年建成。阿海珐“重中之重”的工作已转到中国台山EPR项目,希望能如期在2013年底建成发电,以挽救EPR的声誉。遗憾这个希望又落了空。据说,曾参与投标的西屋公司“因价格问题”中途退出。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很可能是其设计都不成熟,根本不具备投标资格。

      2004年9月,中国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招标。国核技筹备组长给足了西屋公司面子,一直等到美国核管会2005年底为西屋公司设计文件第15版签发了只适用于在中国建造的设计许可证,使西屋公司形式上具备了投标资质后才揭标。西屋公司中标后,虽在两年多的准备时间内努力赶工,终因先天差的太多,施工中设计修改逾两万多项,工程拖期两年出头,业主为拖期支付的贷款利息已超过百亿元。作为核电厂“心脏”,对中国保密而专为中国AP1000项目研制的主泵,数次返厂修改,仍无定论。爆破阀是第一次在核电厂用作自动卸压系统的最关键部件,但缺乏其实际使用的可靠性数据,令人担心。中国4台商用核电机组成了AP1000技术的试验品。

      耐人寻味的趣事是,我国招标时被提前出局的俄罗斯三代机型,却在国际核电招投标市场上独领风骚,已获得海外订单23台机组。究其获胜原因可列出多条,但作为其“参考电厂”,中国田湾核电厂的良好运行业绩功不可没。相对而言,AP1000和EPR屡遭败绩,这首批工程严重拖期,也是难辞其咎。

4. 自主三代核电机型研发成功给谁出了难题?

      笔者在探讨政府简政放权的文章中已多次提出,希望遵循我国核电项目核准程序。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对自主创新三代机型的安全性进行评审,及时给出正式结论。国家能源局在核电企业取得上述各种必需的许可文件后,按照核电发展规划核准申请项目,使企业尽快开建首堆验证工程,以便兑现国际承诺,并通过首堆工程的调试运行,使该机型成长到商用化成熟阶段,为其开脱国内外核电市场打好技术基础。

      那位当年曾是“一步跨越”竭力鼓动着的前任主管高官(以下代称为“被采访者”),又想玩弄当年耍过的“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死循环把戏:能源局没有见到核安全局的安全批准,就不会核准项目,而核安全局进行安全评审的前提是能源局出具项目“路条”。笔者在此挑明这个问题,相信这两个局的主管部门会出面协调。

      被采访者的第二招是,中核集团与广核集团的两个机型必须融合成一个,否则不能给项目。两家集团终于达成了一个“华龙1号”总体方案报批后,他们又明确表示没有完全一致,仍旧不能同意。《决定》要求政府不要去管这些微观事务,他们不遵照执行;核电院士向他们解释,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核电厂设计。这个总体方案最大包络了两种机型的共同点,已经可以开展初步设计了。一些选项体现了两个集团对产品组成要素的不同取向,完全不影响华龙1号的安全性和国产化程度。但他们根本听不进去。被采访者则一言以蔽之:说这样给国家出难题。人们不禁要问:难题是什么?既然安全评审不成问题,设备国产化不受影响。他所指的难题只能是,这些自主三代机型的研发成功,证明了全盘引进的失误,给全盘引进的鼓动着们,而不是国家,出了个大难题。所以他们才连个首堆验证工程都不准上。这不由得让人回想起5年前北大路风教授团队在其发表的著名文章《被放逐的中国创造—破解中国核电迷局》中的一段话:“更重要的原因是一个政治逻辑:引进路线为了不在受挫之后受到质疑,于是就更彻底地贯彻这条路线,以证明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一意孤行地走入“疯狂”,哪怕受挫的原因本来就是违反了技术和工业发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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