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准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1.3版 报批稿)的请示》(福核发〔2018〕37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1.3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我局批准的运行技术规范,确保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9月18日
抄送: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