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升版〈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换料大纲(1版)〉的请示》(桂防核〔2018〕6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换料大纲(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换料大纲执行相关工作,确保核电厂换料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9月18日
抄送: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9月19日印发